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墙贯通(大梁路-滨河路)景观绿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墙贯通(大梁路-滨河路)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墙贯通(大梁路-滨河路)景观绿化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BXCZ[2019]031
2.3 建设地点:开封市西城墙南段(大梁路至滨河路)
2.4 项目规模及内容:城墙外侧(大梁路-滨河路)拆迁范围以内(南北长约为:1697m;东西宽度,大梁门-小西南门段绿地宽度约为30-35m;小西南门-滨河路段宽度约为16-30m)。本项目含路灯建设、小品建设、城墙内部道路硬化、新建公厕、周边绿化建设及养护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墙贯通(大梁路-滨河路)景观绿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墙贯通(大梁路-滨河路)景观绿化建设项目监理
2.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
该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7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标段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2.8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
第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为准。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第一标段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市政公用工程(含绿化)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施工任务方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设计任务方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给排水或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3第二标段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含绿化)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最多不得超过3项(含本次),提供承诺书。若查询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超过3项(且投标人未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督部门有效的变更备案证明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3.4 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第一标段: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告)
3.5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设计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设计负责人)。(第一标段: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的查询截图)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办理,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4.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23389262
地 址:开封市汉兴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博鑫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22230123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六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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