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杞县邢口镇广场建设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杞县邢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杞县邢口镇广场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HZHN-2020-01
1.3、工程地点:杞县境内
1.4、工程总投资:约60万元
1.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6、工程质量:合格
1.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应自行查询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9日;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4.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1月 11日9时30分。
4.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邢口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务所长
联系电话: 13837879468
地 址:杞县邢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19066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6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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