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裴村店乡刘庄村道路改造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杞县裴村店乡刘庄村道路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为:QXJT2019007,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的方式,在县采购办、县公管办的监督下,于2019年08月15日09点30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杞县裴村店乡刘庄村道路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QXJT2019007
3.招标控制价:3500000元
4.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 格
二、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9年08月15日12点00分
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评委主任:任贵琴
评委成员:李铭哲、华艳荣
四、否决投标原因
无。
五、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 中标工期 中标质量 项目经理
第一:河南恒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491000元 60日历天 合格 樊亚庆
地址:杞县宗店乡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李俊鹏 电话:13623809807
第二:河南永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495000元 60日历天 合格 刘大营
地址:内黄县井店镇南街村白马路1号 联系人:于宗民 电话:15538302965
第三:河南省通许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497000元 60日历天 合格 孙魁
地址:通许县新建路北段 联系人:裴振丞 电话:13460680008
六、公示期限
2019年08月19日 至 2019年08月21日。
代理服务费:15000元。
1.异议和投诉提起的渠道及方式: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若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递交投诉书(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投诉材料递交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二楼(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 28666977。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裴村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456566
地址:河南省杞县裴村店乡刘庄村
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569号—4付0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8111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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